公禱書

阿塔拿修信經

章節目錄

(二)

二十七、

如是、由上所論、一天主為三位、三位為一天主、乃當敬拜。

二十八、

凡欲得救者、當如是、顧三位一體之天主。

二十九、

再者、凡欲得永救、又必須依正道、信吾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三十、

依此正道、我等信認吾主耶穌基督、天主之子是天主亦是人。

三十一、

其為天主、以其由聖父之體生於萬物之先,其為人、以其由母之體生於世間。

三十二、

其真為天主、亦真為人、靈心與肉軀全備。

三十三、

論其天主之性、與聖父同等、論其人之性、則次於聖父。

三十四、

其為天主亦為人、然不可稱為二、惟一基督。

三十五、

其為一、非天主之性變為肉身、乃天主取人性而成一位。

三十六、

其真為一、非在體之相紊、乃在位之為一。

三十七、

蓋靈心與肉身相合為一人、天主與人相合為一基督、亦若是。

三十八、

其為救我等而受難、降於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

三十九、

升天、坐於天主全能聖父之右、後必自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四十、

降臨之時、萬人必以身體復活、並且陳明本身所行之事。

四十一、

行善者必入永生、行惡者必入永火。

四十二、

此乃屬公會之道、凡不依正道篤信者、必不能得救。

但願榮耀歸於聖父、聖子、聖靈。

起初如此、現今如此、以後亦如此、世世無盡。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