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禱書

聖公會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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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論聖品人的婚事

上帝的律法,未曾命定會督,會長,會吏,須立童身的誓願,也未曾禁止他們婚娶。他們若以為娶妻更能增進事奉主的虔誠,可以各隨自己的便,和其他基督徒,同樣婚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