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禱書

聖公會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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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論執行教務

凡沒有按例選召,委任執行教務的人,擅自在會眾中間,擔任公開宣道或執行聖事的職務,確是不合理的舉動。

所謂按例召選的人,就是指一切由會眾給予威權的當軸所選立,派遣入主的葡萄園之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