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禱書

聖公會綱領

章節目錄

第十七條 論「預定」與「選擇」

預定得生,是上帝在(宇宙尚未創造之先)所圖謀的,秘而不宣的,永久的旨意;時常頒詔從人類中間,拯救一切宗基督蒙選的人,脫離咒詛和沈淪,並藉基督導引他們達到永救,成為尊榮的器皿。所以凡蒙上帝洪恩的人,遵照上帝的旨意,到了時候必蒙聖靈的感動而蒙召,又藉著靈恩遵奉召命,得到不勞而獲的稱義,成為上帝的義子;並且像他獨生子耶穌基督的模樣。為人虔敬,行善,到底得蒙上帝的慈悲,享受永福。

凡對於「預定」,和「我們因基督蒙選」的道理,虔敬思索的人,必定深覺基督的靈,開發他的心;並且滅絕屬肉的行為,和屬地的肢體;專心致志,仰望屬天的,高尚的事情,這樣就有無限的快樂,不可以言喻的慰藉。一則因這道足以堅固他們因倚靠基督享受永遠得救的信心;一則因這道又能激勵他們敬愛上帝的志願。但是喜歡辯論,依從情慾,未受基督靈感的人,若將上帝預定的道理,常放在面前,實屬危險之至;因為魔鬼必定乘機使他們灰心,絕望,或者使他們更加縱慾無度,這兩樣都很危險,還有一點,就是上帝的應許,在聖經中怎樣指示我們的,我們也當照樣信靠。並且我們的作為,應當奉行聖經中所指示的上帝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