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禱書

聖公會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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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論基督徒可持有私有財產

基督徒可以按律掌握他私人財產的所有權,並非像重洗派所說,財產大眾公用等虛妄自誇的怪談。不過每一基督徒,應當各照自己的力量,慷慨解囊,救濟貧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