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讀公禱文之定章】
一、
本書所規定之聖餐文、早禱文、晚禱文、及總禱文、為本教會之經常禮文、在公眾禮拜時、應須遵用、
二、
除上列四禮文外、主禮者可選用本書或本教會當軸所定之禮文、或採用經文、而另行禮拜、惟須遵主教訓令、
三、
於未經祝聖之堂、為增加教友虔誠起見、如與主教訓令不相違背者、不用早晚禱文、可採用上列所言之禮拜、惟聖堂座堂或其他會堂、須經主教特許、
四、
凡遇到國家或教會所定禁食與感謝日期、以及其他本書未有預定禮文之特種事件、主教可創一相宜之禮文、禮文既立、勿用他文、
五、
本書各禮文之規條中、所雲讀、唱、誦、並不指定主禮者應採用何種聲調或讀法、